更新日期:2001-8-3 香港烟草业协会从8月1日起,发起1万多家卷烟零售店肆,展开一项大型宣扬活动,避免向18岁以下人士售卖烟草商品。 依据香港的有关法例,向青少年售卖烟草商品归于违法行为。从今天开始,“七·十一”便利店、“OK”便利店、有利地势店、香港报贩协会的会员以及全港一切别的售卖烟草商品的商铺都会在店内最显眼的方位,粘贴全新的政府正告贴纸。 香港烟草业协会主席陈裕宗指出,他们还为零售商制作了林林总总的宣扬物品,包含职工徽章、T恤衫等,以强化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商品的信息。他们还延聘参谋,对店肆司理和店务员进行格外训练。 (责任编辑:zhangqia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