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烟草成品制售假刑事案子的罪名适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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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广东烟草 张振华 更新日期:2005-6-10 雪茄123 专稿 【摘 要】:烟草成品制售假活动现已严峻危害了国家的利益,破坏了和谐社会的构建。依法重典治假显得十分必要。加强对烟草成
作者:广东烟草 张振华 更新日期:2005-6-10
雪茄123专稿
【摘 要】:烟草成品制售假活动现已严峻危害了国家的利益,破坏了和谐社会的构建。依法重典治假显得十分必要。加强对烟草成品制售假违法的刑法抗制,是当下十分火急的任务。这篇文章从烟草成品制售假触及的主要罪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下手,联系有关法令法规,具体分析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在适用中的多见问题,并对触及的非法经营罪等罪名进行了清晰的区别,以便选择适宜的罪名,到达严惩烟草成品制售假分子的意图。
【关键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侵略知识产权罪 非法经营罪
这些年,烟草成品制售假违法违法活动适当猖狂,呈现出范畴广、规模大、案值高、危害烈的特点,变成危及社会、经济发展的一大毒瘤。烟草成品制售假违法活动具有严峻的社会危害性,不光严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产业安全,还形成国家利税很多丢失,严峻损坏国家名誉,危及中国改革敞开大业,严峻影响了和谐社会的构建进程。从法令实习看,每年都有很多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子被查办,2004年,全国共查办制售假烟案子26.9万起,拘留制假人员4215人。可是真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办、科罪判刑的较少。2004年全国判刑制假人员1208人。其间判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占90%以上。①其间重要原因是立法规定对比原则,有关部门对法令规定的了解存在分歧等。为适应司法实习需要,早在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处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刑事案子具体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以下简称《解说》),2003年,高法、高检、公安部、国家局联合公布了《关于处理假冒伪劣烟草成品等刑事案子适用法令问题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座谈会纪要》),对制售假活动触及的主要罪名进行了规定,但不尽具体清晰。这篇文章从实际情况和法学理论的视点,对卷烟制售假活动触及的主要罪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适用问题进行具体解析,并对有关罪名进行清晰区别。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意义与特征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许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的行动。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控制度、市场管控制度和广阔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的行动。本罪的主体是从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归于一般主体,即凡到达法定年龄、具有辨认和控制能力的天然人和单位。本罪的片面方面,只能是成心,即行动人明知生产、销售的是伪劣产品而依然予以生产或许销售,行动人一般具有牟利的意图。此罪主要体现在《刑法》榜首百四十条和一百四十一条。
二、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动方法的界定
《解说》榜首条前四款对刑法榜首百四十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等四种行动方法进行了界定。
(一)关于“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从字面上看,所有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许异物的行动,都能够称之为“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但这么解说,诸如在一吨大米中掺入一把沙子等情节明显细微的行动也就被包含进入,明显覆盖面过分广泛。从立法原意思考,咱们了解,刑法打击的重点,应当是该种行动的结果,即“致使产品不契合质量要求,降低、失掉应有的使用功能”。其间,产品的质量要求有些由法令、法规规定,有些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有些由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选用的产品标准以及以产品阐明、什物样品等方法表明。这种情况在烟草成品制售假活动中对比罕见。
(二)关于“以假充真”。咱们了解,以假充真本质上是以不具有某种使用功能的产品假充具有该种使用功能的产品的行动。例如,以萝卜假充人参,以马铃薯假充天麻等。有一种定见认为,假冒别人的品牌、产地、厂名、厂址的行动,也归于“以假充真”,情节严峻,构成违法的,也应当按照刑法榜首百四十条的规定追查刑事责任。咱们了解,榜首,刑法规定了侵略注册商标和注册商标标识的违法,而没有规定侵略品牌、产地、厂名、厂址的违法,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也没有规定对侵略品牌、产地、厂名、厂址的行动“构成违法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就是说,立法者认为侵略品牌、产地、厂名、厂址行动的社会危害性没有侵略注册商标和注册商标标识的社会危害性大,尚不足以动用刑法惩办。第二,假如将侵略品牌、产地、厂名、厂址的行动解说为“以假充真”,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违法对这种行动判处的惩罚,将远远高于对侵略注册商标和注册商标标识违法判处的惩罚,形成量刑上的轻重失衡,与立法原意不符。第三,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关于假冒别人注册商标构成违法的行动,假如假冒产品的质量合格,应认定为侵略注册商标的违法;假如假冒产品的质量不合格,则应当认定为归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中的“以次充好”,而不是“以假充真”。这种情况在烟草成品制售假活动中有必定的市场。
(三)关于“以次充好”。一般来说,以次充好,是指以质量差的产品假充质量好的产品的行动,也即以低等级、低层次产品假充高等级、高层次产品的行动。在实习中很多发生的以抵档卷烟假充高级卷烟,用残次烟叶及别的残次原辅料制成卷烟,以残、次、废的零配件组合、组装后假充正品烟机的行动,以及以旧的零配件组合、组装后假充新的烟机的行动,是烟草成品打假的重点,也归于以次充好。《解说》对此进行了着重。
(四)关于“不合格产品”。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产品质量应当契合下列要求:(1)不存在危及人身、产业安全的不合理的风险,有保证人体健康和人身、产业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契合该标准;(2)具有产品应当具有的使用功能,可是,对产品存在使用功能的瑕疵作出阐明的在外;(3)契合在产品或许其包装上注明选用的产品标准,契合以产品阐明、什物样品等方法表明的质量情况。”该款是对产品质量的总的要求,因而,《解说》榜首条第二款规定:刑法榜首百四十条规定的“不合格产品”,是指不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对此,有的同志提出:对不合格的产品要作必要的区别,有瑕疵的次等品只需标明情况也是能够销售的,只需在卖的时分才干知道是不是假充了合格产品,因而,应将在库房中抄获的不合格产品与在销售环节抄获的不合格产品区别开。咱们了解,次等品依据规定只需标明质量情况是能够销售的,只需假充没有瑕疵的产品时才是“不合格产品”。假如在库房中抄获,其没有“假充”,天然不归于伪劣产品。可是假如现已施行了“假充”的行动,则归于不合格产品。这在烟草成品制售假活动中也对比罕见。
在查办卷烟制售假违法过程中,关于某些行动是不是归于“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可能无法直接判断,这就触及鉴定问题。对此,应当托付法令、行政法规规定的产品质量查验组织进行鉴定。例如,产品质量法第十九条规定:“产品质量查验组织必需具有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许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当产品质量查验工作。法令、行政法规对产品质量查验组织还有规定的,按照有关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标准化法第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能够依据需要设置查验组织,或许授权别的单位的查验组织,对产品是不是契合标准进行查验。法令、行政法规对查验组织还有规定的,按照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处理有关产品是不是契合标准的争议,以前款规定的查验组织的查验数据为准。”烟草专卖法施行条例第三十三条也有清晰的规定:假冒商标烟草成品的辨别检测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管控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管控部门指定的烟草质量检测站进行。
雪茄123专稿
【摘 要】:烟草成品制售假活动现已严峻危害了国家的利益,破坏了和谐社会的构建。依法重典治假显得十分必要。加强对烟草成品制售假违法的刑法抗制,是当下十分火急的任务。这篇文章从烟草成品制售假触及的主要罪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下手,联系有关法令法规,具体分析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在适用中的多见问题,并对触及的非法经营罪等罪名进行了清晰的区别,以便选择适宜的罪名,到达严惩烟草成品制售假分子的意图。
【关键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侵略知识产权罪 非法经营罪
这些年,烟草成品制售假违法违法活动适当猖狂,呈现出范畴广、规模大、案值高、危害烈的特点,变成危及社会、经济发展的一大毒瘤。烟草成品制售假违法活动具有严峻的社会危害性,不光严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产业安全,还形成国家利税很多丢失,严峻损坏国家名誉,危及中国改革敞开大业,严峻影响了和谐社会的构建进程。从法令实习看,每年都有很多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子被查办,2004年,全国共查办制售假烟案子26.9万起,拘留制假人员4215人。可是真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办、科罪判刑的较少。2004年全国判刑制假人员1208人。其间判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占90%以上。①其间重要原因是立法规定对比原则,有关部门对法令规定的了解存在分歧等。为适应司法实习需要,早在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处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刑事案子具体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以下简称《解说》),2003年,高法、高检、公安部、国家局联合公布了《关于处理假冒伪劣烟草成品等刑事案子适用法令问题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座谈会纪要》),对制售假活动触及的主要罪名进行了规定,但不尽具体清晰。这篇文章从实际情况和法学理论的视点,对卷烟制售假活动触及的主要罪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适用问题进行具体解析,并对有关罪名进行清晰区别。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意义与特征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许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的行动。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控制度、市场管控制度和广阔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的行动。本罪的主体是从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归于一般主体,即凡到达法定年龄、具有辨认和控制能力的天然人和单位。本罪的片面方面,只能是成心,即行动人明知生产、销售的是伪劣产品而依然予以生产或许销售,行动人一般具有牟利的意图。此罪主要体现在《刑法》榜首百四十条和一百四十一条。
二、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动方法的界定
《解说》榜首条前四款对刑法榜首百四十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等四种行动方法进行了界定。
(一)关于“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从字面上看,所有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许异物的行动,都能够称之为“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但这么解说,诸如在一吨大米中掺入一把沙子等情节明显细微的行动也就被包含进入,明显覆盖面过分广泛。从立法原意思考,咱们了解,刑法打击的重点,应当是该种行动的结果,即“致使产品不契合质量要求,降低、失掉应有的使用功能”。其间,产品的质量要求有些由法令、法规规定,有些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有些由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选用的产品标准以及以产品阐明、什物样品等方法表明。这种情况在烟草成品制售假活动中对比罕见。
(二)关于“以假充真”。咱们了解,以假充真本质上是以不具有某种使用功能的产品假充具有该种使用功能的产品的行动。例如,以萝卜假充人参,以马铃薯假充天麻等。有一种定见认为,假冒别人的品牌、产地、厂名、厂址的行动,也归于“以假充真”,情节严峻,构成违法的,也应当按照刑法榜首百四十条的规定追查刑事责任。咱们了解,榜首,刑法规定了侵略注册商标和注册商标标识的违法,而没有规定侵略品牌、产地、厂名、厂址的违法,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也没有规定对侵略品牌、产地、厂名、厂址的行动“构成违法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就是说,立法者认为侵略品牌、产地、厂名、厂址行动的社会危害性没有侵略注册商标和注册商标标识的社会危害性大,尚不足以动用刑法惩办。第二,假如将侵略品牌、产地、厂名、厂址的行动解说为“以假充真”,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违法对这种行动判处的惩罚,将远远高于对侵略注册商标和注册商标标识违法判处的惩罚,形成量刑上的轻重失衡,与立法原意不符。第三,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关于假冒别人注册商标构成违法的行动,假如假冒产品的质量合格,应认定为侵略注册商标的违法;假如假冒产品的质量不合格,则应当认定为归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中的“以次充好”,而不是“以假充真”。这种情况在烟草成品制售假活动中有必定的市场。
(三)关于“以次充好”。一般来说,以次充好,是指以质量差的产品假充质量好的产品的行动,也即以低等级、低层次产品假充高等级、高层次产品的行动。在实习中很多发生的以抵档卷烟假充高级卷烟,用残次烟叶及别的残次原辅料制成卷烟,以残、次、废的零配件组合、组装后假充正品烟机的行动,以及以旧的零配件组合、组装后假充新的烟机的行动,是烟草成品打假的重点,也归于以次充好。《解说》对此进行了着重。
(四)关于“不合格产品”。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产品质量应当契合下列要求:(1)不存在危及人身、产业安全的不合理的风险,有保证人体健康和人身、产业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契合该标准;(2)具有产品应当具有的使用功能,可是,对产品存在使用功能的瑕疵作出阐明的在外;(3)契合在产品或许其包装上注明选用的产品标准,契合以产品阐明、什物样品等方法表明的质量情况。”该款是对产品质量的总的要求,因而,《解说》榜首条第二款规定:刑法榜首百四十条规定的“不合格产品”,是指不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对此,有的同志提出:对不合格的产品要作必要的区别,有瑕疵的次等品只需标明情况也是能够销售的,只需在卖的时分才干知道是不是假充了合格产品,因而,应将在库房中抄获的不合格产品与在销售环节抄获的不合格产品区别开。咱们了解,次等品依据规定只需标明质量情况是能够销售的,只需假充没有瑕疵的产品时才是“不合格产品”。假如在库房中抄获,其没有“假充”,天然不归于伪劣产品。可是假如现已施行了“假充”的行动,则归于不合格产品。这在烟草成品制售假活动中也对比罕见。
在查办卷烟制售假违法过程中,关于某些行动是不是归于“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可能无法直接判断,这就触及鉴定问题。对此,应当托付法令、行政法规规定的产品质量查验组织进行鉴定。例如,产品质量法第十九条规定:“产品质量查验组织必需具有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许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当产品质量查验工作。法令、行政法规对产品质量查验组织还有规定的,按照有关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标准化法第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能够依据需要设置查验组织,或许授权别的单位的查验组织,对产品是不是契合标准进行查验。法令、行政法规对查验组织还有规定的,按照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处理有关产品是不是契合标准的争议,以前款规定的查验组织的查验数据为准。”烟草专卖法施行条例第三十三条也有清晰的规定:假冒商标烟草成品的辨别检测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管控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管控部门指定的烟草质量检测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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