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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失去“全国无烟草广告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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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5-3-29 雪茄123 据《深圳晚报》报导 深圳市控制吸烟协会副秘书长房楚光通知记者这么一件事:中国吸烟与健康协会一名负责人2003年8月从北京来到深圳,一下飞机便上了广深
更新日期:2005-3-29
  雪茄123据《深圳晚报》报导  深圳市控制吸烟协会副秘书长房楚光通知记者这么一件事:中国吸烟与健康协会一名负责人2003年8月从北京来到深圳,一下飞机便上了广深高速公路,发现一路烟草广告不断,就用随身携带的相机将这些卷烟广告摄影下来,然后把相片带回了北京。当年12月,该协会派出一位专家参与广东省组织的“全国无卷烟广告城市”申报鉴定,专家拿出前次摄影的相片就问深圳有关方面,这些烟草广告拆除了没有?在得到否定的答复后,深圳申报“全国无烟草广告城市”的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房楚光说,依据中国吸烟与健康协会发布的《全国无烟草广告城市确定实施办法》规定,要求“在城市行政辖区内无任何方式的烟草广告,即在大街、广场、机场、车站、码头及其公共设施,交通沿线两边等地的建筑物,以及路牌、霓虹灯、电子显现牌、橱窗、灯箱、墙面和遮阳伞等无烟草广告。”广州等城市在申报进程也从前有所重复,但最终通过了申报。在国外,大部分国家更是意识到卷烟广告的严峻危害,对卷烟广告控制严厉。比方在美国一些大城市,就简直看不到烟草广告。深圳自从颁布控烟条例今后,禁止室内特别是宾馆、酒楼内以餐牌、烟缸为载体发布的卷烟广告现已取得了极好的成效。深圳在建设国际化城市的进程中,假如能加强对野外烟草广告的管理,防止呈现像广深高速卷烟广告一条街的状况,那么,“全国无烟草广告城市”的称谓关于深圳来说,将是瓜熟蒂落的事情。
  一名外地兄弟的观点很有代表性。他说,都说广深高速是一条黄金通道,走过今后才知道名不虚传。但这么多的卷烟广告扎堆于天天通过10万车次的广深路上,确实有损于城市的第一印象。
  烟草广告早有界定 变相广告也属违规
  记者翻阅了1998年8月28日由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该条例第6条清晰规定,“禁止设置野外烟草广告。在本条例收效前现已批准建立的,应当在1999年12月31日前铲除。”后边一句规定阐明,其时的条例现已给了广告客户和广告商一年的缓冲期。据了解,在该条例通过今后的2000年,该市野外卷烟广告特别是高速公路路牌卷烟广告得到了较好的遏止。可是,尔后由于种种原因,野外烟草广告呈现了反弹。2003年末市控制吸烟协会从前做了一项调查,广深高速公路卷烟广告多达44幅。
  别的,在野外的卷烟广告中,有些品牌为了逃避有关法规,大打“擦边球”,一般的做法是以经贸、机电、印刷的名义以形象广告的方式而呈现。但实际上,《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对烟草广告有清晰的界定,是“指烟草成品生产者或许经营者发布的,富含烟草企业称号、标识,烟草成品称号、商标、包装、装修等内容的广告”。有关专家表明,假如广告中包含了卷烟品牌特定的字体、画面和用语,均确定为烟草广告。比方“大红鹰”、“利群”等卷烟包装上的这些特定字体,除非它改成了印刷体,不然都属烟草广告。因而,所谓“擦边”也是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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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失去“全国无烟草广告城市”

未知2015-11-07 10:36阅读:

更新日期:2005-3-29 雪茄123 据《深圳晚报》报导 深圳市控制吸烟协会副秘书长房楚光通知记者这么一件事:中国吸烟与健康协会一名负责人2003年8月从北京来到深圳,一下飞机便上了广深
更新日期:2005-3-29
  雪茄123据《深圳晚报》报导  深圳市控制吸烟协会副秘书长房楚光通知记者这么一件事:中国吸烟与健康协会一名负责人2003年8月从北京来到深圳,一下飞机便上了广深高速公路,发现一路烟草广告不断,就用随身携带的相机将这些卷烟广告摄影下来,然后把相片带回了北京。当年12月,该协会派出一位专家参与广东省组织的“全国无卷烟广告城市”申报鉴定,专家拿出前次摄影的相片就问深圳有关方面,这些烟草广告拆除了没有?在得到否定的答复后,深圳申报“全国无烟草广告城市”的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房楚光说,依据中国吸烟与健康协会发布的《全国无烟草广告城市确定实施办法》规定,要求“在城市行政辖区内无任何方式的烟草广告,即在大街、广场、机场、车站、码头及其公共设施,交通沿线两边等地的建筑物,以及路牌、霓虹灯、电子显现牌、橱窗、灯箱、墙面和遮阳伞等无烟草广告。”广州等城市在申报进程也从前有所重复,但最终通过了申报。在国外,大部分国家更是意识到卷烟广告的严峻危害,对卷烟广告控制严厉。比方在美国一些大城市,就简直看不到烟草广告。深圳自从颁布控烟条例今后,禁止室内特别是宾馆、酒楼内以餐牌、烟缸为载体发布的卷烟广告现已取得了极好的成效。深圳在建设国际化城市的进程中,假如能加强对野外烟草广告的管理,防止呈现像广深高速卷烟广告一条街的状况,那么,“全国无烟草广告城市”的称谓关于深圳来说,将是瓜熟蒂落的事情。
  一名外地兄弟的观点很有代表性。他说,都说广深高速是一条黄金通道,走过今后才知道名不虚传。但这么多的卷烟广告扎堆于天天通过10万车次的广深路上,确实有损于城市的第一印象。
  烟草广告早有界定 变相广告也属违规
  记者翻阅了1998年8月28日由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该条例第6条清晰规定,“禁止设置野外烟草广告。在本条例收效前现已批准建立的,应当在1999年12月31日前铲除。”后边一句规定阐明,其时的条例现已给了广告客户和广告商一年的缓冲期。据了解,在该条例通过今后的2000年,该市野外卷烟广告特别是高速公路路牌卷烟广告得到了较好的遏止。可是,尔后由于种种原因,野外烟草广告呈现了反弹。2003年末市控制吸烟协会从前做了一项调查,广深高速公路卷烟广告多达44幅。
  别的,在野外的卷烟广告中,有些品牌为了逃避有关法规,大打“擦边球”,一般的做法是以经贸、机电、印刷的名义以形象广告的方式而呈现。但实际上,《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对烟草广告有清晰的界定,是“指烟草成品生产者或许经营者发布的,富含烟草企业称号、标识,烟草成品称号、商标、包装、装修等内容的广告”。有关专家表明,假如广告中包含了卷烟品牌特定的字体、画面和用语,均确定为烟草广告。比方“大红鹰”、“利群”等卷烟包装上的这些特定字体,除非它改成了印刷体,不然都属烟草广告。因而,所谓“擦边”也是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