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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烟草公司管控体制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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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5-1-27 雪茄123 专稿 日本烟草公司的前身是1949年6月1日成立的日本专卖公社。依据1898年日本政府公布的《烟叶专卖法》和1904年施行的烟草专卖法的规定,日本专卖公社对全国

更新日期:2005-1-27
  雪茄123专稿  日本烟草公司的前身是1949年6月1日成立的日本专卖公社。依据1898年日本政府公布的《烟叶专卖法》和1904年施行的烟草专卖法的规定,日本专卖公社对全国烟草生产运营活动进行垄断运营管控。到80年代中期,日本政府迫于欧美要求敞开市场和国内行政改革的压力,于1985年决定废弃专卖制度和专卖公社,逐渐完成卷烟进口自由化,4月1日成立了日本烟草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亿日元,开始根本上依照西方现代股份制公司的管控体制进行运作。
  通过12年来的改革和发展,日本烟草公司现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1996年度销售额为2.74兆日元,同比增长2.8%;常常利润1.4亿日元,同比增长17.5%;纯利润795亿日元,同比增长20.3%;国内共销售卷烟3483亿支,其间日本烟草烟占77.7%,总量为2706亿支;全公司现有员工22100多人,均匀年龄42.1岁,均匀继续工龄21.0年。烟草是日本烟草公司的中心事业,日本烟草是国际上第4大卷烟生产公司,如今约生产120种卷烟,最大生产公司为北关东生产基地,年产卷烟330亿支。这些年,多种运营事业发展很快,医药卫生、生物工程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食物饮料、不动产事业的利润比重上升较快。
  日本烟草公司管控体制的根本框架由1984年8月10日公布的《日本烟草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和《烟草事业法》决定。依照这些法令的规定,日本政府应一向保有日本烟草公司已发行股票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的股票(如今实践为三分之二),实施国家控股,公司要发行新股票时,应获得大藏大臣的批准;选任或解任公司董事(撤销役)及监事(监查役)的决议,在获得大藏大臣的批准后方可收效;公司章程的改动、利润分配、合并及闭幕的决议,每运营年度的事业计划,在获得大藏大臣的批准后,方可收效;日本烟草公司要及时向大藏大臣提出财务报表等;日本烟草公司应并购按国内合同生产的悉数烟叶;要销售进口卷烟的运营者、零售卷烟的运营者,应获得大藏大臣的许可,要批发卷烟者,应暂时获得大藏大臣的许可;日本烟草公司以外的人不得生产卷烟。
  日本烟草公司为股份制跨国公司,最大的股东为日本大藏省,1994年首次发行股票,共发行200万股,如今政府持有日本烟草50%的股份。
  日本烟草公司实施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分立、权责清晰的内部管控体制。最高权力机关为股东大会,下设董事会,董事会由24名董事构成,现任董事长(会长)为原住友化学社社长土方武。日本烟草公司最高执行官为社长,社长下设3名副社长和秘书室,协助社长展开平时详细工作。监事会由2名专职监事和2名通常监事构成,平时工作由监事室负责。
  日本烟草公司实施事业部制,1994年进行了较为全部的组织组织改革,建立了任务责任型组织构造。如今日本烟草公司下设综合部门和事业部门两大部分。前者包含企划部、广报部、人事劳作部、财务部、总务部等11个部,后者由医药、食物、印刷、机械、不动产开发等7个部门构成,其间专门建立了烟草事业本部。烟草事业本部为最大的部,其下又建立了事业企画室、产品部、研究开发统括部、原料统括部、制作统括部、运营统括部等8个部室。烟草本部还下辖31个分店、10个地方原料部、25个卷烟厂、6个打叶复烤厂、烟草中心研究所和2个海外办事处等。企划室负责“产品”、“研究开发”、“运营”的发展方向,拟定烟草事业本部的“最大盈利”中长期计划等整体性战略计划,改动了过去部门之间缺少统一和谐运作的坏处。产品部的建立进一步促进了市场部门与产品开发部门的协作。烟草事业本部的建立把本来的销售、生产、原料三部制重组为“产品”、“研究开发”、“运营”三个根本机能,对国内烟草工作的运营方式进行了根本性改动。同时,日本烟草公司还依照精简、高效的精神,重新清晰了各综合部门的责任规模,完成了由以往对业务部门的管控统制型的直接部门向以拟定全公司发展战略和站在专业态度对各业务部门进行援助机能为中心的改变,然后最终确立了名符其实的商业化公司型的总公司体制。
  通过这些组织改革,日本烟草公司建立了踢足球型即全攻全守型部队,完成了组织构造的3F化,即:自由举动整体防卫、整体攻击、各自寻觅空档曲线攻击;同时装备以部为组织的最小单位的具有灵敏性的部队。1996年,日本烟草公司又导入了31支店制,使卷烟销售环节进一步削减,一部分支店还能够直接把卷烟销售给居民。
  日本烟草公司建立了对比齐备的、层次分明的决议计划系统。股东大会是最高决议计划组织,每年5月份举行一次,决定全公司的重大事宜。董事会每月举行一次,决定投资计划、募捐活动等。运营会议每周举行一次,由部分经理、董事参与,决定详细的投资活动等。同时,还能够随时举行法人保存权限、部门判决权限会议。
  为了确保决议计划的科学性和生产运营活动的廉洁、高效,日本烟草公司还设有督查体制。监事由股东大会从社会和日本烟草内部选举产生,共有4名,他们要站在保护股东利益的态度上,在对财务报表的证据和合理性进行调查、表明定见的同时,监督董事的业务执行状况。依照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经理及员工在其业务活动上犯有纳贿、纳贿等罪行时,都要受刑事、经济或行政上的严厉处置。
  日本烟草公司建立了对比灵敏高效的人事管控体制。通常人事管控由各部门(包含各地办事处)自立进行,而总公司直属员工以及全国各分公司必定等级以上的员工的管控,全公司统一规划方案的拟定等工作则由人事劳作部门负责。别的,在全国建立10个区域汇总中心,负责与各地组织有关的人事和薪酬业务等统一的工作。日本烟草公司依照工作内容和品种将职务分为9类,每一类中又分设几个等级,联系工作周期,每年分前期和后期对员工进行2次考核鉴定。此外,还建立了自我评估申诉制度、调集和提高制度、挂职外谐和进修制度、奖惩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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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烟草公司管控体制一览

未知2015-11-05 12:17阅读:

更新日期:2005-1-27 雪茄123 专稿 日本烟草公司的前身是1949年6月1日成立的日本专卖公社。依据1898年日本政府公布的《烟叶专卖法》和1904年施行的烟草专卖法的规定,日本专卖公社对全国

更新日期:2005-1-27
  雪茄123专稿  日本烟草公司的前身是1949年6月1日成立的日本专卖公社。依据1898年日本政府公布的《烟叶专卖法》和1904年施行的烟草专卖法的规定,日本专卖公社对全国烟草生产运营活动进行垄断运营管控。到80年代中期,日本政府迫于欧美要求敞开市场和国内行政改革的压力,于1985年决定废弃专卖制度和专卖公社,逐渐完成卷烟进口自由化,4月1日成立了日本烟草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亿日元,开始根本上依照西方现代股份制公司的管控体制进行运作。
  通过12年来的改革和发展,日本烟草公司现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1996年度销售额为2.74兆日元,同比增长2.8%;常常利润1.4亿日元,同比增长17.5%;纯利润795亿日元,同比增长20.3%;国内共销售卷烟3483亿支,其间日本烟草烟占77.7%,总量为2706亿支;全公司现有员工22100多人,均匀年龄42.1岁,均匀继续工龄21.0年。烟草是日本烟草公司的中心事业,日本烟草是国际上第4大卷烟生产公司,如今约生产120种卷烟,最大生产公司为北关东生产基地,年产卷烟330亿支。这些年,多种运营事业发展很快,医药卫生、生物工程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食物饮料、不动产事业的利润比重上升较快。
  日本烟草公司管控体制的根本框架由1984年8月10日公布的《日本烟草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和《烟草事业法》决定。依照这些法令的规定,日本政府应一向保有日本烟草公司已发行股票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的股票(如今实践为三分之二),实施国家控股,公司要发行新股票时,应获得大藏大臣的批准;选任或解任公司董事(撤销役)及监事(监查役)的决议,在获得大藏大臣的批准后方可收效;公司章程的改动、利润分配、合并及闭幕的决议,每运营年度的事业计划,在获得大藏大臣的批准后,方可收效;日本烟草公司要及时向大藏大臣提出财务报表等;日本烟草公司应并购按国内合同生产的悉数烟叶;要销售进口卷烟的运营者、零售卷烟的运营者,应获得大藏大臣的许可,要批发卷烟者,应暂时获得大藏大臣的许可;日本烟草公司以外的人不得生产卷烟。
  日本烟草公司为股份制跨国公司,最大的股东为日本大藏省,1994年首次发行股票,共发行200万股,如今政府持有日本烟草50%的股份。
  日本烟草公司实施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分立、权责清晰的内部管控体制。最高权力机关为股东大会,下设董事会,董事会由24名董事构成,现任董事长(会长)为原住友化学社社长土方武。日本烟草公司最高执行官为社长,社长下设3名副社长和秘书室,协助社长展开平时详细工作。监事会由2名专职监事和2名通常监事构成,平时工作由监事室负责。
  日本烟草公司实施事业部制,1994年进行了较为全部的组织组织改革,建立了任务责任型组织构造。如今日本烟草公司下设综合部门和事业部门两大部分。前者包含企划部、广报部、人事劳作部、财务部、总务部等11个部,后者由医药、食物、印刷、机械、不动产开发等7个部门构成,其间专门建立了烟草事业本部。烟草事业本部为最大的部,其下又建立了事业企画室、产品部、研究开发统括部、原料统括部、制作统括部、运营统括部等8个部室。烟草本部还下辖31个分店、10个地方原料部、25个卷烟厂、6个打叶复烤厂、烟草中心研究所和2个海外办事处等。企划室负责“产品”、“研究开发”、“运营”的发展方向,拟定烟草事业本部的“最大盈利”中长期计划等整体性战略计划,改动了过去部门之间缺少统一和谐运作的坏处。产品部的建立进一步促进了市场部门与产品开发部门的协作。烟草事业本部的建立把本来的销售、生产、原料三部制重组为“产品”、“研究开发”、“运营”三个根本机能,对国内烟草工作的运营方式进行了根本性改动。同时,日本烟草公司还依照精简、高效的精神,重新清晰了各综合部门的责任规模,完成了由以往对业务部门的管控统制型的直接部门向以拟定全公司发展战略和站在专业态度对各业务部门进行援助机能为中心的改变,然后最终确立了名符其实的商业化公司型的总公司体制。
  通过这些组织改革,日本烟草公司建立了踢足球型即全攻全守型部队,完成了组织构造的3F化,即:自由举动整体防卫、整体攻击、各自寻觅空档曲线攻击;同时装备以部为组织的最小单位的具有灵敏性的部队。1996年,日本烟草公司又导入了31支店制,使卷烟销售环节进一步削减,一部分支店还能够直接把卷烟销售给居民。
  日本烟草公司建立了对比齐备的、层次分明的决议计划系统。股东大会是最高决议计划组织,每年5月份举行一次,决定全公司的重大事宜。董事会每月举行一次,决定投资计划、募捐活动等。运营会议每周举行一次,由部分经理、董事参与,决定详细的投资活动等。同时,还能够随时举行法人保存权限、部门判决权限会议。
  为了确保决议计划的科学性和生产运营活动的廉洁、高效,日本烟草公司还设有督查体制。监事由股东大会从社会和日本烟草内部选举产生,共有4名,他们要站在保护股东利益的态度上,在对财务报表的证据和合理性进行调查、表明定见的同时,监督董事的业务执行状况。依照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经理及员工在其业务活动上犯有纳贿、纳贿等罪行时,都要受刑事、经济或行政上的严厉处置。
  日本烟草公司建立了对比灵敏高效的人事管控体制。通常人事管控由各部门(包含各地办事处)自立进行,而总公司直属员工以及全国各分公司必定等级以上的员工的管控,全公司统一规划方案的拟定等工作则由人事劳作部门负责。别的,在全国建立10个区域汇总中心,负责与各地组织有关的人事和薪酬业务等统一的工作。日本烟草公司依照工作内容和品种将职务分为9类,每一类中又分设几个等级,联系工作周期,每年分前期和后期对员工进行2次考核鉴定。此外,还建立了自我评估申诉制度、调集和提高制度、挂职外谐和进修制度、奖惩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