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04-7-5 雪茄123据国家局行业网站报导 6月30日,国家局发布《对于产品质量跟踪检查状况的通报》。通报指出,依照《烟草行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方法》及国家局、总公司2002年第1号布告要求,国家局对2003年度质量监督检查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卷烟、卷烟纸、丝束、烟用接装纸进行了产品质量跟踪检查。检查状况如下: 1、卷烟。 本次共对16个省(市)22家卷烟公司生产的23个商标(标准)的卷烟产品进行了跟踪检查。经查验,检查合格率为100%。但什邡卷烟厂生产的“国宝(银)”牌卷烟产品实测焦油量超越1毫克/支,得零分。 2、卷烟纸。 本次对济南鲁丰纸业有限公司的一个B级卷烟纸产品进行了跟踪检查。查验成果为合格。 3、烟用丝束。 本次跟踪检查了2个烟用丝束产品,分别是珠海醋酸纤维有限公司生产的烟用二醋酸纤维丝束(3.44/3.87)和江苏省清江合成纤维厂生产的烟用聚丙烯丝束(7.40/4.75)产品,查验成果均为合格。但清江合成纤维厂生产的烟用聚丙烯丝束的弯曲指数和弯曲弹性回复率两项目标不合格。 4、烟用接装纸。 本次共检查了11个省(市)15家接装纸生产公司的22个烟用接装纸产品。合格产品20个;不合格产品2个,生产单位分别为湖南永州金峰纸业有限公司(砷含量超支)和玉溪红塔印刷有限公司(透气量、外孔带距边不合格)。 通报还对上一年下半年全国卷烟质量监督市场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 1、在上一年下半年全国卷烟质量监督市场检查中,被责令停产整理的旬阳卷烟厂“祝尔慷(白)”牌卷烟,经现场检查,在生产管理、质量监控等方面有了较大改进,产品质量查验合格,准予恢复“祝尔慷(白)”牌卷烟的生产。 2、鉴于湖南永州金峰纸业有限公司和玉溪红塔印刷有限公司所供烟用接装纸产品再次检查质量不合格,依照国家局、总公司有关规定,列入不守信用供给单位名单。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烟草公司不得再订货以上两家公司的同类产品。已检验入库的,由卷烟生产公司提出更换接装纸时间,并报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和国家局科教司、中国烟草物资公司。 本次跟踪检查中还发现,云南、四川、陕西省等单个卷烟生产公司还持续运用《国家烟草专卖局对于2003年烟用接装纸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状况的通报》(国烟科[2003]720号)文件中列入不守信用供给单位名单的单位所生产的烟用接装纸。请上述省级烟草专卖局质量监督主管部门会同省中烟工业公司对有关卷烟生产公司进行严厉核对,并于7月底前将核对状况报国家局。 (责任编辑:zhangqia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