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地方国营”指的是1954年至1986年期间,茅台酒厂使用“地方国营茅台酒厂”作为厂名的历史阶段,其中1982年至1986年生产的“五星牌”内销茅台酒因正标印有“地方国营茅台酒厂出品”字样,被茅台酒收藏界狭义地称为“地方国营”茅台酒。
广义“地方国营”时期(1954-1986年)
1951年,贵州省仁怀县人民政府通过购买、没收的方式,将茅台镇名气最大、规模最大的三家私营酒坊“成义酒坊”“恒兴酒坊”“荣和酒坊”(即“华茅”“赖茅”“王茅”)合并,成立了国营的茅台酒厂。此后,茅台酒厂的厂名经历了多次变更,1954年正式更名为“地方国营茅台酒厂”,并一直沿用至1986年。这一时期,茅台酒厂生产了大量优质的茅台酒,为茅台品牌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狭义“地方国营”茅台酒(1982-1986年)
在茅台酒收藏界,狭义的“地方国营”茅台酒特指1982年至1986年期间生产的“五星牌”内销茅台酒。这一时期的茅台酒具有以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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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标标识:正标印有“地方国营茅台酒厂出品”字样,这是其最显著的标识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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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变更:1982年之前,内销茅台酒使用的是“金轮牌”商标;1983年之后,改为“五星牌”商标,并且盖子封膜顶部增加“茅台”二字暗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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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标变更:1982年10月左右,内销“五星”茅台酒更换了背标文字,“三大革命”背标停用,采用有黑体“茅台酒”三个字的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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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形式:这一时期的茅台酒主要采用乳白色玻璃瓶包装,也有部分特供酒采用酱釉瓷瓶包装,用于国宴招待等高级场合。
狭义“地方国营”茅台酒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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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世稀少:由于生产时间仅有4年,且经过多年的消耗,存世量非常稀少,具有极高的收藏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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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卓越:这一时期的茅台酒采用传统工艺酿造,酒质上乘,口感醇厚,是茅台酒中的佼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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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意义:狭义“地方国营”茅台酒见证了茅台酒厂的发展历程,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
市场表现
近年来,在各拍卖行举办的茅台老酒拍卖会中,“地方国营”茅台酒频频现身,并且拍卖成交价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