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往荷兰邮件有禁令 烟草类部分邮件被喊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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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4-3-30 接国家邮政局的通知,荷兰政府规定,从3月24日起,将对发往荷兰烟草类部分邮件禁止进口,这类邮件一旦查出,海关部分将予以悉数没收或一致毁掉的处理。 据悉,
更新日期:2004-3-30
接国家邮政局的通知,荷兰政府规定,从3月24日起,将对发往荷兰烟草类部分邮件禁止进口,这类邮件一旦查出,海关部分将予以悉数没收或一致毁掉的处理。
据悉,这一规定的出台,是因为荷兰对烟草消费实施高税费制度后,一些人便经过因特网或别的途径从国外购得卷烟或烟草成品,走邮政或别的途径运抵荷兰,然后到达逃税意图。
为控制进口卷烟数目疾速增长的气势,荷兰政府采取了约束从邮寄途径进口的办法。从3月24日起,一切发往荷兰的“由公司至自己CB-C”的烟草类邮件,一概禁止进口。如被发现,海关将悉数没收或毁掉。但关于寄往荷兰的卷烟或烟草成品契合下列条件能够收寄:作为礼物寄递且收寄两边均为自己(C-C)的烟草成品,内件不超越如下限量:卷烟800支或雪茄400支或烟叶1000克;收件人为荷兰政府授权运营、生产烟草的公司。邮政部分提示广阔市民在往荷兰寄递烟草时要注意以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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