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消费者维护协会申述烟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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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2-8-7 德国一个消费者维护协会正在申述两家烟草公司,称这些烟草公司招引青年人吸烟,下降吸烟导致疾病的危险性,然后违反了烟草广告法。 德国联邦消费者基地协会说
更新日期:2002-8-7
德国一个消费者维护协会正在申述两家烟草公司,称这些烟草公司招引青年人吸烟,下降吸烟导致疾病的危险性,然后违反了烟草广告法。
德国联邦消费者基地协会说,骆驼牌卷烟的一份广告海报上,是一名无精打采地躺在沙发上,悠闲地吸烟的女郎,这个广告海报违反了烟草广告条例,由于这个女郎看起来不到30岁。
1966年与烟草公司签定的协议规则,卷烟广告中的人物最少应该有30岁,并且,至关重要的是,让14至21岁的青少年看到的广告中的人物,看起来必须在30岁以上。
在对4000名14到21岁的青少年进行调查,问询他们广告上的女郎对他们而言有多大以后,反烟活动家Johannes Spatz敦促德国联邦消费者基地协会提出诉讼。他通知德国报纸《Die Welt》,他问过的绝大多数人估量,这个女郎的年纪缺乏30岁。
协会主席Edda Mueller教授在一份宣告对出产骆驼牌卷烟的日本烟草世界公司采纳法律行动发声明中说:"为了维护年轻人的利益,咱们期望有关广告被法院制止。"
坐落德国柏林的卷烟制造商协会执行官Ernst Brueckner博士通知路透社健康专栏记者说,他无法对详细事情作出谈论,但言而总之,他期望看到对遭到质疑的任何广告所给予人的形象作出的研讨。
德国联邦消费者基地协会还因一个打印广告而申述了英美烟草德国公司,该协会说,这个广告暗示,吸一点烟,就象吃一点木屑相同无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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