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04-4-19 雪茄123据F2驻马达加斯加经商参处子站报导 继对于酒精饮料的销售采纳强制性措施以后,马国税务总局提示烟草业的从业者—从烟草种植到卷烟销售,有必要恪守有关法令规定。 税务总局指出,依据税法总则和2003年10月22日几个部联合做出的18171/2003号对于在马达加斯加加工、销售和消费烟草成品的决议,任何个人和安排在从事烟叶种植曾经有必要事前获得许可,获得合法种植证书(第05-01-01条和05-05-01/1条规定);市场上销售的卷烟盒或许烟叶包装袋上有必要清楚地用马文和法文标明如下文字:“吸烟有害我的健康和别人健康”;烟草成品的销售点有必要粘贴马文和法文告示,禁止向未满18岁的年轻人出售烟草成品;禁止在烟草商品上印制任何广告。 但是,在实践中,这些规定并不简单履行。例如,未成年吸烟者能够经过成年人向活动商贩采购卷烟。别的,怎么让外国生产的卷烟品牌(像登喜路、 Stuyvesant、万宝路和乐富门等等)用马文印上吸烟有害大众健康的文字也是一个难题。终究一点,烟草行业每年为国家带来2000亿马法郎(约合2500万美元)的税收,终究仍是要由国家在改进大众健康和确保国库收入之间权衡利弊。 (责任编辑:zhangqiang) |